长沙理工大学函授教学工作规范

    一、编写函授自学指导书的要求与规范
    1 为了提高函授教学质量,帮助和指导函授生自学,凡没有使用函授教材的课程都要编写函授自学指导书。
    2 自学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1) 阐明各章的学习目的和基本要求;
    (2) 分析说明各章的重点和难点;
    (3) 帮助学员掌握基本理论所作的补充说明;
    (4) 解题示范及对较难的习题进行选题或提示;
    (5) 选配供学员复习、检查的思考题、检查题;
    (6) 按单元划分选配平时作业和测验作业题。
    3 编写自学指导书的一般要求
    阐明本课程的学习目的和任务,地位和作用,研究对象和方法,以及自学过程中教材和指导书的配合使用说明,编写各章的目的和基本要求,阅读指导,思考题和检测题,解题指导。按单元划分,选配一套或几套平时检测作业题。
    4 编写自学指导书应注意对函授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注重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篇幅不超过教材的八分之一。
    5 自学指导书应随教科书一起发给学生,要求函授教师在开学前一学期的期中完稿,经函授部指定的专家审定合格后交函授部。
    二、函授考试的命题要求和规范
    1 课程考试分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二种方式,它是函授教学的重要环节,它既是检查教学效果、考核学员成绩的基本方法,又是促进教学、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
    2 考试命题的原则是:
    2.1 闭卷考试:题小、量大、面广、适度。
    2.2 开卷考试:适宜开卷考试的课程,提倡开卷考试,开卷考试命题原则上不出能从教科书及教学辅导资料上找到现成答案的题目。为使学员考出水平,拉开考试成绩距离,较难的试题应占10-20%。
    3 考试命题是十分严肃的工作,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函授教学计划进行命题。题目份量应控制在120分钟内。
    4 同教材同时数的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应统一命题;重修课程考试的命题在份量和难度上不应有区别。
    5 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的集中教学开始前两个月及应拟足试题2-4套(由函授部具体确定),经函授部指定专家审定合格后,交函授部。
    6 命题教师及有关人员必须注意试题保密,不得漏题。
    三、编写函授自学周历表的要求与规范
    1 函授自学周历表是函授生根据教学要求安排自学进度的依据,必须随教科书一起发给学员,任课教师应该在接到函授教学任务一个半月内编写完成,交函授部。
    2 自学周历表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所选订(编)的教科书和自学指导书编写,要相互配套。
    3 自学周历表应简明扼要,体现任课教师将学生一学期应学习的内容,按总学时数进行合理的安排和分配,以统一的表格形式书写,经函授部指定专家审核合格后,交函授部。
    4 自学周历表的主要内容
    (1)按周次安排自学内容;阅读教材、指导书及参考书的书名、页面数和要求;
    (2)平时作业:题目及交批日期;
    (3)测验作业:题目及交批日期;
    (4)根据需要布置不必交批的思考题和实验准备要求;
    (5)其他有关教学安排的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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