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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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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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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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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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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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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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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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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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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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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整个年级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每一个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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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并准时将教学工作计划发到各个函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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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集中面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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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函授部的教学工作计划后转发给函授站的每个学生转发下一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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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集中面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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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函授站
自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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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函授站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当地聘请授课教师,但必须在开课前20天按函授部的规定,将授课教师的情况报函授部审批后才能参加面授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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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函授站自聘老师的情况,并尽快通知函授站审批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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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材料的三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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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有关表格,报函授部审批后通知有关教师参加面授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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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课前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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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函授部
派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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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函授部派授课教师的函授站,在集中面授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函授部提出申请,并注明授课的课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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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函授站的要求聘请授课教师并开出教学任务书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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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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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有关表格,向函授部申请授课教师,待授课教师到来后作好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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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课前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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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修学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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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集中面授时按照考试情况办理下一次面授时需要重修学生的手续,并统计好重修学生人次、课次报函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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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考试试卷、与财务室、函授站联系,收齐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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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与正常考试试卷一起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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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需要重修的学生的人次、课次按函授部规定的表格报函授部。并与财务室结算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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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课前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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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函授站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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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表是每次集中面授期间的主要工作安排的体现,函授站要按照函授部的教学工作计划的时数要求,具体制定出面授的课程表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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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函授站的课程表核算教学时数、检查教学、寄送试卷、巡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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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面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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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制定好的课程表报函授部,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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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课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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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寄送
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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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试试卷必须由函授部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统一制定,实行考、教分离,函授站在接到考试试卷后必须严格保密,只有在考场当着学生才能拆开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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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部在接到函授站的课程安排表后必须尽快给函授站寄送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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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课程表的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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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试卷后严格保密,在考场才能拆开试卷;考完后及时批改,将成绩和全部试卷寄回函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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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面授结束后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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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各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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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成绩(正常考试、重修考试)必须真实,按统一的成绩表、统一的填写格式(平时成绩30%、试卷成绩70%、总评成绩)填写,任课老师签名,函授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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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部提供统一的成绩表格,并检查函授站成绩的登记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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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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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真实地填报成绩(正常考试、重修考试分别按不同的表格),并及时报函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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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面授结束后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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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填报教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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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在集中面授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教学材料报函授部,主要包括教师授课信息表、学生考勤、有关教学等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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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理有关教学材料,了解函授站及教师授课情况,对严格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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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结束后2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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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上报有关材料,并真实地反映教学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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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面授结束后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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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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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是函授学生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应该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各个函授站都要认真对待,按照有关程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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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期面授期间公布毕业设计的任务书、要求,按时间制定工作程序,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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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第六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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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函授部的布置,分阶段督促学生独立完成任务,严禁复印、抄袭、下载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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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第六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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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毕业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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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毕业生鉴定表、毕业生电子图相的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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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部在第五学期发放毕业生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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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期各函授站面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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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按毕业生鉴定表的规定,组织学生填写并于面授结束后寄回函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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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期集中面授结束后十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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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费用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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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学费、书费、新生注册办证费、毕业生答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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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督促函授站及时缴纳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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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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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按照有关费用结算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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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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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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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总结应该包括:函授站管理措施、经费投入及结算、招生情况、专业开设、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函授站的特色(成绩、缺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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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收集各函授站的年度总结,向学院领导汇报函授站的各项情况。为函授站会议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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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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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写好年度总结,及时、真实反映函授站的各项情况,并提出函授站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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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底、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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