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办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在院长和主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2、组织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3、组织全办同志认真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4、负责组织人员对治安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对校区流动人口进行清查,及时掌握重点人口动向,做好帮教工作。
  5、负责建立校区情报网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组织消防专干和有关人员对校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生火灾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扑救。
  7、对校区发生的案件,按性质分别处理:负责组织力量处理一般治安和违纪事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调解民事纠纷,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8、负责组织安排校区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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