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近来,在全日制自考助学组织生源过程中,不少考生反映收费过程透明度不够,存在乱收费现象。为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和我院办学声誉,特对我院所属助学站点的收费作如下要求:
  1、凡挂靠我院的各助学站点,向考生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必须透明、公开。
  2、各助学站点有物价局单独核定的收费标准者,一律自行按该标准收费,但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向考生说明,自考助学的学费和技能培训费必须分开收取,严禁捆绑收费、搭车收费。
  3、对没有物价部门单独核批收费标准的站点,一律按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见湘价服[2007]188号文)收取相关费用,不得自行设定收费标准。
  4、收费问题涉及到学校、站点、考生及其家庭等各方利益,涉及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各站点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我院将加大稽查力度。
  特此公告。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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