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查卷申请表
————————市(县)、助学单位自考办 年 月 日
序号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科目
科目代码
省编代号
考点
考场
原分数
查卷分数
备注
说明:2、3、4、5、6、8、9、10栏由考生填写,市(县)、助学单位自考办核对,并于成绩发放后十天内送省自考办,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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